各有关单位: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2014]51号)中的化工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批化工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总计125项,其中:产品类标准116项、节能与综合利用类标准8项、工程建设类标准1项(具体见工信部网发http://kjs.miit.gov.cn/n11293472/n11295040/n11298073/15953358.html)。
2、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行标计划的组织落实及实施,要注意做好标准制定与技术创新、试验验证、知识产权处置、产业化推进、应用推广的统筹协调工作。
3、遵守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严把审查关、确保标准质量,按时完成制修订任务。
4、在项目计划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有关要求,填写《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调整申一式三份,并经我联合会同意后报工信部批准。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中石化联质发(2014)92号 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