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工装备协会、各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根据国家标准委《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标准立项工作的通知》(标委办综合[2013]67号)(以下简称“国标委《通知》”)要求,现将编制2013年第二批化工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及重点
请按照国标委《通知》中的立项原则及重点,结合化工行业实际,编制标准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加强项目预研及论证。准确把握国家标准定位,重点安排涉及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等领域以及关键共性技术标准项目。注意项目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加强与法律法规及现行相关标准的协调,加强与标准有效实施和实施监督的配套,严格限定强制性标准范围,不断推进标准体系的系统化、综合化。
2、原已申报过国标计划的标准项目本次不再重新申报。
3、各单位报送国标计划需要报送纸质文件及有关电子版并在“系统”中同时申报,申报材料如下:
(1)强制性标准项目:
纸质文件包括:公文、《2013年第二批强制性化工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表1;属于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国家科技计划支持的,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以及各类标准专项规划提出的项目,在“备注”栏中说明。)、《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项目预研情况在项目建议书中“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栏中说明;技术委员会委员投票表决情况,属于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国家科技计划支持的,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以及各类标准专项规划提出的项目,在项目建议书中“备注”栏中说明。)、《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基本情况表》、《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预研报告》及所有电子版。
“系统”申报需要的电子格式材料包括:《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和《标准草案》(详细列出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对于修订项目,应重点说明拟修订的内容。对于强制性标准,需注明强制内容。)。《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等模板,请从国家标准委网站“系统”处下载。
(2)推荐性标准项目:
纸质文件包括:公文、《2013年第二批推荐性化工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表2;属于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国家科技计划支持的,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以及各类标准专项规划提出的项目,在“备注”栏中说明。)、《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项目预研情况在项目建议书中“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栏中说明;技术委员会委员投票表决情况,属于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国家科技计划支持的,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以及各类标准专项规划提出的项目,在项目建议书中“备注”栏中说明。)及电子版。
“系统”申报需要的电子格式材料包括:《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和《标准草案》(详细列出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对于修订项目,应重点说明拟修订的内容。)。《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等模板,请从国家标准委网站“系统”处下载。
4、本次报送计划仍由分技术委员会将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报到总标委会,请总标委会务必对标准项目建议书、草案等所有材料认真审查、筛选、汇总报送并负责“系统”申报。凡立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上报,严禁国标与国标、国标与行标重复列项。
请化工装备有关标委会务必于2013年7月20日前(材料收到时间)完成“系统”申报工作并将所有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及有关电子版报送至中国化工装备协会。
联系人:周长和
5、其他标委会请务必于2013年7月20日前(材料收到时间)完成“系统”申报工作并将所有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及有关电子版直接报送至我联合会标准处。行业标委会及3个直管分会由我联合会负责“系统”申报。
联系人:薛岩 杨建海
附表1:《2013年第二批强制性化工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
附表2:《2013年第二批推荐性化工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